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核办法

1.课程考核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采取百分制或优、良、及格与不及格记分方式;考查课程采用合格或不合格记录。

 

2.实行学分制管理。学生必须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,修满学分。学分的计算方法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。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,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
 

3.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按学期进行考核与记载。课程分几个学期开设的,每一个学期按照一门课程考核。单独进行考核的各类实践教学环节以及毕业论文(设计)等,均按照一门课程考核,考核方式另定。

 

4.课程考核包括学习过程考核与课程考试,课程总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与课程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。过程考核成绩原则上不超过总成绩的50%。审查学生的毕业与学位资格时,课程成绩仅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有效。